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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涉嫌传销等犯罪 公安立案调查

核心提示: 在之前的文章:权健到底是不是传销?医疗媒体丁香医生和权健公司的论战后,“权健事件”再次引爆舆论。2019年1月2日,天津市相关媒体报道“权健事件”联合调查组发布事件处理的阶段性进展,公安机关已于2019年1月1日依法对其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相对于周二力的激动,将权健集团置于舆论焦点的文章主笔之一曾鼎却相当淡定,“挺平静的”。

如今权健集团的对外电话已经无人接听,官方客服电话也一直处于占线的状态。昨日下午,天津权健肿瘤医院有关人士称,目前医院一切正常,她表示不回应权健被立案调查的事情,“可以去看集团的有关公告。”

律师解读

权健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和周二力说法一致的是,权健是在2013年8月7日拿到的直销牌照,而周洋在2013年初就开始服用权健的药物。在这没有“牌照”的数个月中,丝毫不影响权健的“大生意”。尽管在此次事件中,权健一再强调自己是有“直销牌照”。但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直销牌照”并不是免死金牌。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直销是合法经营行为,以“单层次”为主要特征。而传销是非法经营行为,以“拉人头”“入会费”“多层次”为主要特征。

“倘若权健公司涉嫌的两项罪名成立,就意味着其同时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虚假广告罪,二者应首先分别定罪再合并处罚。”张新年说。

其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应当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若权健公司的传销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虚假广告罪”的刑罚,在这起案件中权健公司作为单位应当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权健公司还会面临由监督检查部门处以的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金财互联股价连日下跌

2019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束昱辉持股的金财互联下跌7.89%收盘,报6.07元,全天成交1.18亿元,换手率3.66%。

对于股价下跌是否和权健被调查有关,金财互联有关人士对北青报记者表示,股价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她强调,金财互联和权健没有关系,朱文明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

昨日晚间,金财互联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价近三个交易日跌幅异常,公司再次声明: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财税业务和热处理设备的制造以及热处理加工服务,权健集团以及束昱辉实际控制的有关主体,与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客户等方面均不存在任何重叠或交叉。公司的实控人为朱文明,束昱辉为公司的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公司的运营及管理,不会对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文章源自 设计联盟 www.DesignLinks.cn 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创意设计综合网站

编辑:Beach

资讯标签: 权健 传销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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