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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出台:本月起第二学士学位不再招生

核心提示: 2019年7月26日,教育部发文,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为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2019年7月26日,教育部发文,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为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本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相关高校院所可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历史使命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新中国学士学位制度建立近40年来,较好地满足了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本科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也产生一些新问题,如部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不规范、制度设计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不足、学位授予质量监管处置有空白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发展,为弥补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设立的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且高校目前实行的第二学士学位,很多也是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的模式,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为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提出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管理办法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对于全日制学生在本校自主选择读多个学位的,可以采取辅修学士学位方式。对于学校主导开展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双学士学位方式,对招生、培养、毕业等进行整体设计,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对于校际之间正式开展的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可以采取联合学士学位方式,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

同时,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对于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都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附则还提到“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为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平稳过渡,将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期间,高校按原有政策执行,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2年所有高校按《办法》执行。

 现实中的数据可以显示这种变化。相关报道显示,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武汉大学等36所高校获批进行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2012年,报考武大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人数仅为招生计划的一半。当年,招生计划为183人,仅96人报考,其中21人参加了校方单独组织的笔试,最终有19人被录取。近年来,部分高校不断减少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培养专业与人数,某些大学甚至停止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文章源自 设计联盟 www.DesignLinks.cn 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创意设计综合网站

编辑:Beach

资讯标签: 学士 学位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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