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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二届深圳环球设计大奖作品征集(2019年3月20日截止)

核心提示: 深圳设计周系深圳市政府主办、深圳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公室指导、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承办的、每年一届的重大国际性专业活动,旨在打造一个国际化的年度设计盛典,提供一个跨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如违反上述条件,参赛者将在第一时间被取消参赛资格,其所有参赛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其获奖资格(包括奖金)将被取消。深圳设计周组委会、深圳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条件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成本以及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主办方及附属单位造成损失的,应由参赛者自行赔偿。

3.参赛者应声明并保证所提交作品是独立或共同原创或委托创作,并没有违反、破坏、损害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财产利益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权利、使用者的权利、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参赛者自愿同意组委会、交流协会、推广办、促进会不承担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而造成的一切赔偿费用。若事后证明已登记或已获奖的参赛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组委会保留取消参赛者资格并撤销其有关奖项的权利。

以上责任条款适用于由组委会和秘书处提供的与参赛者参与本奖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4.组委会和秘书处对本次大奖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并有权以任何方式免费利用所提交作品进行与奖项有关的合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尺寸使用、复制、刊登或出版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图、工艺图、原图、摄影照片、视频、草稿、幻灯片、雕刻品、模型、原型、印刷或数码资料)于网站、出版物、数码光碟、电脑软件发布、展览及任何其他合适的非商业活动、场合及印刷刊物,不再另外支付酬劳、专利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除组委会和参赛者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参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组委会及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必要再次郑重声明: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利仅归于提交该作品的候选人。主办方对作品的使用、处理,仅用于与大奖有关的非商业性质活动,包括展览、赛事推广等等。

5.组委会保留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评审团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本奖项不设上诉机制。

6.组委会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推迟或提前举行部分或整个活动的权利;组委会并不需要就有关决定向参赛者或提名机构偿还或赔偿任何费用;除作品实物外,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

7.获奖者须同意其参赛作品在当届活动结束后一年内, 按组委会决定展出,并同意按组委会要求提供资料以供日后活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宣传推广及展览。

8.获奖者须同意日后应邀协助组委会推广本奖项,并参与相关的推广活动。

9.所有参赛者如拟使用本奖项标志作印刷用途,须事先获得组委会的批准。

10.本细则中的条款及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因本赛事产生的争议具有排他性管辖权。

11.本细则中的条款及条件以中文和英文订立及发布,如有不同甚至冲突,以中文版为准。

1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

特别条款

个人资料保护

所有递交的个人资料将只用于深圳环球设计大奖赛的评审工作。组委会将确保参赛人的个人资料不外泄或作商业用途。参赛者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查阅及更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防止贿赂条款

组委会提醒参赛者,向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的雇员、秘书处、协办单位或评审团输送金钱、礼物等任何利益, 以促使参赛者获得优待,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参赛者有上述贿赂行为,在第一时间取消参赛资格,其所有参赛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其获奖资格(包括奖金)也将被取消。

十三、作品及资料规格要求及相关安排

1.照片:所有照片均可通过网站提交,每件作品最多可上传不超过 10 张照片,每张尺寸不得大于5Mb, JPEG 或PNG格式,精度 300dpi以上。照片必须为实物或实景拍摄。

2.PDF文件:可在线提交,每个文件不得超过12Mb。

3.视频:可在线提交,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24Mb,MP4格式。如包含非原创音乐则必须提供著作权使用证明。

4.动画或其他应用程序:参赛者的参赛动画高清视频文件或大型程序文件可联系秘书处通过邮件或网盘发送,超过4G大小的文件必须刻录于DVD光盘或存储于U盘等存储设配并邮寄至秘书处仓库(存储设备不退回)。

5.展板:700mm x 1000mm,自行制作后邮寄到秘书处仓库,邮资自付。

6.实物

a.作品必须是组装完毕、功能完备状态。秘书处原则上不接受需要在现场进行复杂安装或搭建的作品,如必须进行现场组装或搭建,请参赛者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现场自行组装或搭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b.电子类作品须配备转换及变压器,以适应中国内地的电压:220 伏,50 赫兹。

c.体积大于1m x 1m x 1m,或重量超过50KG的超大作品,提交前须事先征询秘书处意见。秘书处保留不接受超大型作品的权利。

注意事项

a.评审材料中的文字语言必须为英文或中英文双语,非英文材料必须配上必要的英文注释。

b. 如要寄送实物,请在接到“通过初审”的通知后再安排,寄送时在包裹外部贴上环球大奖“邮寄唛头”(前往www.s-d-a.org下载)。

c.海报、画册、作品集、展板、DVD、U盘、易腐物品、液体类物品等一律不退还。(不建议境外参赛者寄送DVD及画册、作品集等印刷品)

d.参赛者需为所提交作品实物购买适当的保险,例如盗险、火险、破碎险和损毁险。

e.参赛者须承担实物运抵秘书处或秘书处指定场所之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快递、保险、关税、政府部门审批和许可证及有关文件、以及必须的或可能的其他任何费用。活动结束后参赛者如索回实物,也需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f.组委会将采取一切预防措施确保作品获得妥善处理。但是不为运送过程之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遗失或损坏作品将无法参加评选。

g.参赛作品在秘书处或秘书处指定的场地将受到合理的看管,但在秘书处并无疏忽的情况下,秘书处无须为参赛作品所受的任何损坏或遗失负责。为免产生歧义,主办方与参赛者在此同意,任何表面的生锈、氧化、变色、或者其他因受湿气所引致的类似情况,一律不被当作损坏,而是参赛作品的固有物特质,组委会无须为此类情况负责。

h.组委会或指定物流商将会适时通知参赛者取回所提交作品,参赛者须承担作品离开仓库或其他指定场所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参赛者需在收到通知后14日(自然日)内完成取回。如参赛者未在给定期限内取回作品,则由组委会自行处理,参赛者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

i. 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决定的最终裁定权。

十四、后期扶持及宣传推介

1.为鼓励获奖者来深圳创业、共同提高深圳的设计水平,未来将根据深圳市的相关人才引进或扶持政策为其提供支持与协助;同时,通过项目合作、进驻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方式协助获奖者在深圳开展业务,开拓中国市场;

2.颁奖典礼前后,将组织媒体报道主要获奖者,提升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3.颁奖典礼结束后,根据实际条件选择国内外若干城市组织获奖及优秀作品巡展,重点推介获奖者及其作品。

十五、联系方式

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秘书处

电话:0755 8325 8290

工作邮箱:info@s-d-a.org

官方网址(报名及电子材料提交):www.s-d-a.org

微信服务号:深圳环球设计大奖

微信订阅号:深圳环球设计大奖订阅号

文章源自 设计联盟 www.DesignLinks.cn 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创意设计综合网站

编辑:Beach

资讯标签: 2019 深圳 环球 设计 作品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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